第 67 章 滥权与虐待
这是本书中最悲伤的一章。1也是本书中最重要的一章。很多人是因为好的原因而进入合意非单偶制的关系,但也有人是因为不好的理由而进来的。其中一些人,无论在哪里,最终都会有意无意地造成伤害。梅格-约翰·巴克(Meg-John Barker)对此深有体会。
哦,我们在 POLY 和另癖(kink)社群中看过的这种事情,恐怕真的是太多了,但我觉得所有社群都会产生这些事情。你知道的,我当然也是佛教徒,而绝大多数佛教徒的社群,都开始发起 #metoo 运动了。
梅格-约翰·巴克说,#Metoo 关心的核心是“滥用权力”:那种允许人们迫使受害者屈服的权力。这就是“你不想要,那就拒绝”和“虽然你不想要,但拒绝的后果非常可怕,因此无法说出口”的区别,尤其是很多人发现,在短期内,屈服于权力是相对不那么糟糕的选项。在 CNM 社区,权力结构与外面的世界相同:白人、男性、顺性别、受过教育、家境富裕、中年、身体健康和异性恋的人,拥有着他们从外面社会中带来的优势,而女性、深色皮肤、同性恋、跨性别、穷人、残障、年轻(或者高龄)的人,只能从外面的社会带来他们的劣势和相对缺乏权力的地位。巴克说,即使在一个小规模的社群里,如果谁处于有影响力的位置、或者享有一定程度的名人效应,也会加剧权力的集中和不平衡。
不幸的是,当某人在社区中拥有组织者的巨大权力时,他们往往会以各种方式滥用这种权力。被人当作大专家、带头人,会使人们的自我感觉更加良好。很多人都对权力感兴趣。这一定很诱人。但同样,当上专家或者带头人以后,造成的权力失衡,比其他所有文化性的权力失衡都要严重。这些人通常年纪较大,通常是白人男性,所以他们已经拥有了一大堆权力,现在他们又拥有了作为带头人/专家的权力,人们通常会强化自己的自信心,觉得自己在某些地方特别了不起。在这些情况下,我们会看到人们滥用权力,就像在主流社会一样,就像 #metoo 运动引起我们关注的那种情况一样。
这个问题的原因,一部分在于,人们倾向于认为,因为双方同意的非单偶制社群很追求思想启蒙和同意的意识,所以这些价值观一定已经普遍存在了,或者说存在足够的制衡机制。又或者说,因为参与的人数多、人和人的联系多、到处都有眼睛在看着,所以滥用现象一定很少见。如果真是这样就好了。事实上,这种神话越是长期存在,就越能为那些心怀不轨的人提供更多的掩护,为他们逍遥法外、到处害人提供便利。
社群里有一些人发现了一种模式,即把一小部分人拉进内部团体的小圈子里,而其他人则继续放在外围,这种情况下,如果一个人不讲原则、但又有着领导的魅力(“克里斯玛”,charismatic),就可以利用这种情况,在外围人群里树敌,使他所挑选的内部人员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。这可能导致内部群体其他人进行有效的煤气灯效应,并为各种令人想想就觉得可怕的滥权行为埋下隐患。
这还不是唯一的复杂因素。正如旅店老板乔勒斯(Joreth Innkeeper)所说,有一些 CNM 圈子颇有狂热崇拜(cult)的气质。这可能是因为其核心成员的地位实际上就是无法动摇,或者说他们其实只是技巧娴熟的操纵者而已。然而,集体的力量也非常强大,人们为了随大流,可以调整自己的观点和信仰。要承受来自群体的压力,需要非常强大的内心。
POLY 关系中的滥权,是传统滥权逻辑和狂热崇拜的奇怪结合。这两者缺一不可;它不是狂热崇拜,也不完全一对一的滥权,而是两者的混合体。当你发现这一点,就会感到可怕。我们以前从未见过这样的事情,所以,要区分哪一部分是一对一的滥权,哪一部分是狂热崇拜,再把这些事情与健康的群体关系机制和健康的一对一行为区分开来,真的很棘手。我想我们现在才刚刚开始研究这个问题。
我们往往不愿意去同意,一个人通过操纵、或者仅仅通过领袖魅力,就能对别人施以巨大的控制。在单偶制的场景下,关系的结束意味着你失去了一个人(有时候再加上一些朋友)。但在群体中,排斥会导致你失去好几段关系(甚至整个群体),这些关系并不都是恋爱关系的,但都很重要。这就像失去了一整个家庭。我们知道,在单偶制中的虐待关系受害者都是如何苦苦地支撑下去。在非单偶制的群体中,这种影响会被放大。旅店老板乔勒斯继续说:
我曾经在一个内部关系很糟糕的小组里。不同意(某个特定的人)的观点会带来很多后果。最后,每个人都不再反对他,因为这样更轻松。尽管一开始看起来好像是每个人都同意了一样。最后,我和他大吵了一架,其他人都保持沉默。这让我感到非常孤立和沮丧。后来,其他人单独找到我,跟我说:“我只是想让你知道,我同意你的观点,但跟他吵就不值得了。”
现在回想起来,我觉得那是一个巨大的危险信号,预示着以后还会更黑暗。他会和他的一个伴侣发生分歧,然后回到团体里,跟其他成员说“我的伴侣说了×××或着做了×××,她错了没?”。而团体成员已经不会反对了,所以他就可以回去跟伴侣说“他们都觉得你错了。”这样一来,他的伴侣们就会被孤立:一边是我们,一边是你,你只有自己一个人,而我们大家都觉得你是错的——而这种分裂局面会让这个人成为滥权的受害者。
另一位来自少数族群背景的 CNM 社区知名人士,看到了小团体和大一些的社群会有什么样的反应:并没有理性地回应,而是像暴民一样——尤其是在网上——当有人拒绝接受流行的群体思想,或者敢于为失宠的人辩护,更不用说为被指控的人辩护了。自然正义2的原则被抛到九霄云外,每个人都拿起了武器,都想成为第一个系绞索的人。
仅仅因为社交媒体,我们就能如此迅速地对某人进行人格暗杀(character assassinate)和玷污抹黑。我的意思是,在大型的群体中,例如虚拟的多边关系团体里面,人人都有可能被踏上一万只脚不得翻身。如果有一个人提出不同意见,我现在说的只是意见,就会 20 个人反驳说 “你是错的”。他们不能有不同意见。另外,我们倾向于站在受到侵犯的人一边。我们倾向于站在受害者一边,我们听不到两个故事,双方的故事。然后,整个社会就会联合起来反对那个受到侵犯指控的人。
这样做的危险在于,它会促使人们争先恐后地声称自己是受害者。一个精明且善于操纵的滥权或虐待者,在可能面临曝光时,也许就会这样去做。或者,更常见的情况是,施虐者真的认为自己是受害者。他们的滥权行为来自于真正的恐惧和痛苦。结果就是,谁先宣布自己是受害者,谁就能左右甚至控制随后的过程。如果施虐者大喊“我是受害者”,那么人们就不会倾听真正的受害者的声音,因为人们往往会认为,他们声称自己是受害者是为了转移注意力、或者试图让讨论偏题。
当然,我们一定要听取关于虐待或滥权的申诉,而且应该预设人们不会站出来说假话,这两个前提自然不必多说。例如,对谎报强奸案的普遍性所做的研究发现,谎报强奸案的情况很少见,一般约为二十分之一,尽管当时记录数字的方式并不能保证估算出的数字是完全可靠的。
让声称受到滥权或虐待的人,接受那种咄咄逼人的、在对抗性法庭环境中采用的盘问(cross examination),显然不仅对被审讯者,而且对整个社群都会造成困扰。这种做法更多的是律师为了给当事人洗脱罪名而准备采取的手段,而不是为了寻求真相和保护社区。可以理解的是,许多人都不希望已经遭遇过虐待的幸存者再受这种折磨。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不应该审查不同的说法或者寻找证人。在社区中组织这样的程序既是一项技能,也是一项沉重的责任。
需要注意一个难题:并不是每种情况都是黑白分明的,一个人的做出不当的行为,另一个人则温顺地接受。很多时候,在一段关系中,两个人的行为方式在外人看来同样糟糕。有时情况确实如此——但哪怕是同样糟糕的事,权力弱小的一方做出来是一回事,掌握权力的人做出来又是另一回事。
当两个人指着对方说“Ta虐待了我!”时,这种方法很有用:检查一下哪一方是掌握权力的,谁在试图施加更大程度的控制。在一段关系中,谁对别人拥有权力和控制权?谁做财务决定,谁不做财务决定?谁决定自己的伴侣可以见或者不能见的人?谁曾经感到害怕,谁又不会感觉害怕?人们会反抗,在反抗的过程中可能会做出一些看起来不合理的举动。但问题是:抵制滥权并不等于滥权本身。
在 CNM 圈子,尤其是另癖和 BDSM 圈子来说,有一个很基本、而又很难解的问题,那就是在社群中掌握权力的人很难被追究责任。基于旅店老板乔勒斯(Joreth Innkeeper)所描述的原因,大多数人发现,比起对付滥权者来说,躲避他们会更容易。即使知道有人指控受害者滥权,如果反对滥权者的代价太高,人们很有可能就会保持沉默,祈祷自己不是下一个目标。无论建立何种制度来处理少数者社群的滥权和虐待问题,这些制度都必须有能力和意愿听取所有相关人员的意见,并将所有证词置于显微镜下进行审查,而不带任何偏见。鲁比·布伊·约翰逊(Ruby Bouie Johnson)说,如果不这样做,后果就是没有人再相信这个社群还存在公平公正。
有人会被忽视,被指责,被误解。我们排斥他们,把他们赶出家门。他们成了害群之马,你知道那是什么感觉,你知道他们在谈论什么,你知道的,那个不是英雄的孩子,或者那个曾经是英雄的孩子,他们被打下神坛,不管理由是什么。对吗?因此,我们的爱是有条件的,而不是没有偏袒的爱,你知道的,不是那种带着爱意的、关心他人的,带着同情心的爱。所以我一直在观察,说实话,乔纳森,我也不知道。我们只是不会有这样的对话。
最后,我想把一句话留给大家,这句话来自美国 CNM 界一位相当知名的女性人物,我不打算透露她的名字,因为尽管她并没有要求匿名,但在这个圈子里,偶尔会在某些地方出现一些狂热焦躁的气氛,这意味着,原本敢于发声的人也会害怕自己成为众矢之的。
我不出我他妈的那个家,是因为我怕啊。我怕,是因为我是一个公众人物啊。现在,我想约会,我想做一些什么,但我就是不能在自己本地的社群做,因为我害怕别人会因为我的社会地位,或者觉得我是个小名人,就觉得我会胁迫别人,或者别人就是会感受到我在胁迫人家。只要有一个人出来指控我,不管是真是假,都会让我失去我花了二十年建立起来的整个(世界)。这让我非常害怕,因为我真的见过这种事。我目睹过整个过程,我不想这种事在我身上再来一遍。我说的是实话。我想说的是,多边关系,比我们想象的更个人化。我想说的是,我的社群对我有着无条件的爱,但仅限我我按照他们希望的方式行事的时候。
需要注意的三件事
Section titled “需要注意的三件事”随着多边关系和其他形式的 CNM 的接受度越来越广,甚至成为一种时尚,任何人都可以宣布举行 POLY 同好会(munch)或碰头会(meetup),而且很多人确实也这样做了。毫无疑问,大多数人都是真诚、善意的,可能还相当地理想主义。不过,当你在考察一个新团体时,对于 POLY 组织者,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。
1. **是否有魅力型(克里斯玛型)领导?**是否有一个人说得最多,给人一种无所不知的印象,而其他人则对他毕恭毕敬?警惕这些狂热崇拜的信号。
2. **在主力成员中寻找一种让人舒服的平等主义。**特别是要寻找分布式领导(distributed leadership):若干人一起做事,工作和决策权在彼此之间轮换,并在做决定时相互征求意见。
3. **在社群中享有良好声誉。**该小组成立多久了?该地区的其他 POLY 人对它有什么看法?到你的人际网络里询问一下,如果别人愿意的话,可以邀请他们私下跟你说。
在下一节中,我将讨论社群该如何应对不良行为。首先,让我们更仔细地了解一下什么是滥权,或者说虐待。
关于滥权和虐待的资源
Section titled “关于滥权和虐待的资源”以下是一些例子,为评估虐待提供了一个标准。它们只是提供一些陈述性的参考,而不是决定性的。只要你愿意,可以随意降低虐待的判定标准。任何区分虐待和非虐待行为的界限都是模糊的、因人而异的,在某种程度上也是武断的。这些东西也往往反映了当时的态度,因此在一个地方或时代被认为是虐待的行为,在另一个地方或时代可能就不是了。
为了突出地聚焦社会或社群认为严重的、具有破坏性的边界侵犯行为,需要划定一条界线。因此,如果界限包含的内容太多,就有可能出现“一切皆为虐待”,或者,也可能延伸出“一切皆非虐待”。问题的关键在于,不要轻视严重的事件,或者不受理指控。划清这个界限绝非易事。
作为初步参考,以下是根据英国内政部2015年发布的法定指南列出的“关系胁迫和控制行为”。所列出的行为,可能单独来看、或者就其本身而言,并不构成犯罪,但根据现行法律,包括以下一些(但不一定是全部)行为在内的行为模式可能构成胁迫性控制(coercive control),在英格兰和威尔士属于刑事犯罪。
- 不允许联系家人和(或)朋友
- 剥夺基本需求
- 监控其时间和活动
- 使用间谍软件或监控技术监视他人
- 对他人的日常生活进行控制,否认或者管理其行动或交往、其外表,甚至何时吃饭、洗漱或睡觉
- 阻止其获得专家支持、医疗或其他服务
- 反复使用有辱人格或负面的语言攻击他人的自尊,使其觉得自己毫无价值
- 实行侮辱、贬低他人,或使其丧失人性的规则和活动
- 强迫受害者违法:可能包括逃税、偷窃、毒品犯罪或虐待儿童等任何违法行为,目的是打击受害者的自我价值,阻止他们寻求帮助
- 财务虐待:控制他人财务,或使用财务或资源匮乏作为一种惩罚形式
- 威胁攻击、伤害或杀害他人
- 直接威胁儿童,或者做出涉及儿童的威胁
- 威胁要“公开”某人、公开私人信息或“举报”某人
- 攻击
- 财产损失(如损害个人财产、毁坏家居用品,甚至虐待宠物)
- 强奸
- 阻止其使用交通工具,或离开工作场所
看看这些都有什么共同点:对人施以控制。
接下来,我们来看看另一些行为的例子。这些例子根据广泛使用的德卢斯模型(Duluth model)3改编。该模型是性别化的:其创建者广受批评,认为她抹杀了男性对男性和女性对男性的暴力行为。这些情况是存在的,而且很重要。然而,女性遭受男性虐待的比例要高得多,女性在一段关系中遭受虐待的频率更高,通常更为严重,而且更有可能最后发展成谋杀案。这些额外的虐待控制领域包括:
- 阻止接触法律的或刑事司法系统
- 性别虐待——强化传统的性别角色、不让参与决策、嘲笑其性表现
- 威胁离开或者自杀
- 弱化自己的责任、或不合理地为自己的行为辩解——“你让我嫉妒了。”
- 使用破坏性的心理战术,使他人怀疑自己的理智
- 带有威胁性质地展示武器或者肢体动作
此外,作为指导,这里还有一些样本,都是从受虐幸存者的亲身叙述改写而来的。
“我的精神总是高度紧张,一触即发。我永远不知道他会是杰基尔还是海德4,是爱我的伴侣还是疯狂的野兽。”
“在公开场合,他对我好得不能再好,但是在私下里完全变了一个人。”
“他要我做好一个孩子妈和家庭主妇的角色——家里的一切事情我都必须做好,否则他会发疯的。”
“即使是小事也会让他生气。他会说我怎么没有打扫房间,或者说我做的饭不好吃。我整天都得担惊受怕。”
“他满脑子都在想我会不会在外面搞外遇。我既要工作,又要照顾女儿,即使我想,也没有时间。这种想法已经够疯了,但他甚至会为了监视我,去给我同事打电话。”
“因为他不让我工作,我负债累累。最后只能靠信用卡债来生存。”
“他会拿走我的银行卡。他只会给我一些零用钱。他每天都会检查,确保我没有藏钱。”
“我的人生都要毁掉了。我没有社交生活,我没有性生活。男朋友呢?算了吧他让我与世隔绝。如果我去上班,他会骚扰我,所以我不去上班。”
“他威胁说要一枪毙了我,因为我们的儿子不想见他。有时候说要毙了我,有时候是要拿刀捅死我。他说要杀了我,我去报警,但是警察每次都只是叫我别让他进门。”
这里引用的语录和要点,只是供你参考使用。虐待是一个复杂的话题,如果你认为自己或认识的人正在遭受虐待,我建议你联系当地的支持服务机构。
在哪里可以找到这些服务?在英国,你可以拨打全国家庭虐待帮助热线 0808-2000-247。在美国,请拨打全国家庭暴力热线 1-800-799-7233。在欧洲,请参见 https://ec.europa.eu/justice/saynostopvaw/helpline.html 。
博主克利夫·杰里森(Cliff Jerrison)在他的博客“色鬼国界(Pervocracy)”中提出了一个比喻,最初叫做“缺失的楼梯(the missing stair)”。这个比喻在 CNM 界广为流传。BDSM、另癖(kink)、酷儿和合意非单偶制的人们经常用这个比喻来说明:这些群体有时(也许是“太经常”)会容忍和回避他们圈子里的虐待者或其他有问题的人,而不是直面他们,阻止问题的发生。不愿排斥他人,是边缘化群体的普遍现象。
这个比喻是这样的。有一栋房子,一群朋友经常在那里聚会。也许你或你的某个朋友就住在这样的地方。这是你的社交圈的首选场所。总是有新朋友来。厨房的桌子上总是摆着食物,壶里总是煮着咖啡。但这房子有个奇事:楼梯的一个台阶坏了,大家都知道,但没有人去修它,每当有新人来的时候,就会有人跟他们说这个楼梯的事。“小心,如果你踩到那个台阶,可能会扭到脚,或者摔下来。”所以每个人都会避开那个台阶——直到有一天有人踩到了。
然后,大家都露出惊异的表情。“每个人都知道”这个问题,而且也都有意不去踩它。为什么呢?这个事情人人都知道,以至于有时这所房子会被叫做“那个楼梯坏了的房子”。但比起正视并解决问题,绕过问题是更容易的事情。
在社群里,“破楼梯”就是那个有问题的人。每个人都知道张三。他带了一瓶非常好喝的酒,大家都认识他,只是不要单独跟他走到花园里去。张三就是这样的人,你注意点就没事了。
然后,坏事就发生了。邻居们说,他们知道楼梯坏了的房子迟早会出事,而房子里的人则内疚地想:“我们为什么不换楼梯呢?我们都知道楼梯是坏的。”
也许,他们圈子里的“破楼梯”并不像张三那么坏,只是脾气暴躁,或者喝了一两杯之后有点仗势欺人。也许,正如杰里逊所说,只要没人惹他们生气,他们就绝对没事。因此,我们做的很多事情都是为了尽量不去招惹他们——而不是把他们叫出来,拿起镜子照照他们的行为,请求(ask)他们,不,应该说是要求(require)他们解决这个问题。
在更危险的情况下,断裂的楼梯是暴力的,或者是违反了同意的,或者两者兼而有之。与其说是“注意第三级台阶”,不如说是“不要和格雷格一起去他在湖边的那个地方”,或者“不要和安迪去私密的地方”,或者“只要你不和他们恋爱,他们都很好”。
少数群体或被污名化的群体,往往会产生强烈的团结意识,并希望保持这种意识。对一些人来说,这是吸引力的一部分。而对于其他因文化、取向、肤色或其他原因而被默认为成员的人来说,这可能是一个生存的问题。如果你不能指望主流文化及其机构来帮助你,你就得自己照顾自己和彼此。施虐者知道这一点,聪明的施虐者也会利用这一点来实施计划。他们知道,当一个社群已经要面临很多外部的麻烦时,人们可能非常不愿意从内部制造麻烦。
先不说自我监管。就说报警,警察局里有太多太多看着就令人生厌的案情叙述了,不论是对于在遭受性侵犯后报警的女性,还是那些明明身为受害者、却遭到警察的怀疑、敌视或更糟对待的有色人种。都不用看很多,人们就完全可以理解为什么很多人保持沉默。非单偶制或者另癖的人群很可能会担心他们的处境不会好到哪里去。
可以想象在警察局可能会有的反应:
“你说你允许这个男人把你裸着绑起来,而且鞭打你,但你不想让他跟你做爱?那这种情况下,他认为你想要做爱,也不是毫无道理啊?”
或者:
“女士,你到底有多少‘伴侣’?”
或者:
“先生,如果你选择和这样的人混在一起,那就是自找麻烦,不是吗?”
或者:
“好吧,你可以这么说,但我无法想象由十二个正常人组成的陪审团会同意你的观点。”
那么,答案是什么呢?这比描述问题更难。
首先,认真对待破损的楼梯。指着它,告诉管事的人:你们必须解决问题。正如前文提到的,虚假的强奸或性侵指控相当罕见。美国在1977年至2010年间进行的一系列研究发现,在调查的案件中,指控不属实的比例大约在2%至11%之间。5家庭虐待的虚假指控似乎也相当罕见(尽管有人认为,在非常特殊的情况下,这些指控可能并不公允)6。通常情况下,这意味着要让行政机关介入。如果这样做会导致不安全,就需要有其他能高水平地达到司法标准的处理程序。
其次,已经存在很多受过专业训练、能熟练应对这种情况的人员,例如社会工作者、受害者支持个案工作者、调查警官(一般来说他们做得是比以前更好了),以及检察官。实际上,如果可以坚持请专业人士来,那就一定要请一个。专业人士有时会失败,但这并不能否定他们确实拥有丰富的经验和相关技能,而社群内部往往缺乏这些经验和技能。
我希望这令人沮丧的一章没有让你忧心过度。不过,在探索新的地方和参与新的圈子时,提高警惕总是个好主意。
Footnotes
Section titled “Footnotes”-
译注:本章标题其实是 abuse。正文将根据语境不同,分别将abuse译为滥权和虐待。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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译注:一般认为自然正义包括两部分:1、公平听证(right to a fair hearing):要对当事人作出产生不利影响的决定时,必须听取他本人的意见。2、防止偏见(rule against bias):如果一个人可能在作出决定时产生任何偏见,则这个人不应参与决策。(来源:维基百科)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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译注:德卢斯模式 (也被称为家庭暴力干预项目或 DAIP 或彭斯模型)是一个旨在减少对妇女的家庭暴力的项目。它以明尼苏达州德卢斯市命名,该项目是在那里开发的。该项目主要由女权主义者艾伦·彭斯创立。截至 2006 年,德卢斯模式是美国最常用的施暴者干预项目。(但是维基百科认为其理论是失败的伪科学理论)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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译注:“Jekyll or Hyde”(杰基尔或海德):这是引用自著名小说《化身博士》(Strange Case of Dr. Jekyll and Mr. Hyde)的比喻。 Dr. Jekyll(杰基尔博士)代表善良、有教养、充满爱意的一面。 Mr. Hyde(海德先生)代表邪恶、残暴、无法控制的“怪物”一面。(来源:Gemini生成)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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‘False Allegations of Sexual Assault: An Analysis of Ten Years of Reported Cases’, David Lisak, Lori Gardinier, Sarah C. Nicksa, and Ashley M. Cote, Violence Against Women, 16 Dec 2010; Vol. 16 issue 12, pp 1318-1334.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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‘Thousands misusing abuse orders to get legal aid, says parenting charity’, BBC News, 3rd July 2018 https://www.bbc.co.uk/news/education-44628179 ↩